长春建筑学院圆满完成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6-04  浏览次数:11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深入推动一流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校教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学校于5月20日—31日组织召开了为期12天的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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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44个本科专业采取“专业汇报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邀请高校、行业企业教授、专家达100余人,先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9场。会上,各专业负责人从培养方案修订背景、调研论证、制订思路、模式特色及与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相比的创新之处等方面向与会专家进行汇报。与会专家结合学校修订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要求,对制订的总体思路、各专业前期所做的扎实有效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在“四新”建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领域核心关注及迫切需求、OBE理念贯彻落实、课程体系构建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论证和研讨,特别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契合度;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要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满足就业及发展需要;实践教学环节要立足专业特色,创新实践方式、拓展实践内容等方面提出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论证会的召开,受邀专家聚焦行业需求,为各专业搭脉问诊、梳理问题、出谋划策,有助于各教学单位及专业重新审视人才培养方案目标的达成度、毕业要求与课程设置的匹配度和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度,帮助他们准确发现制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丰富了专业内涵,提升了专业水平,为接下来的方案制订和提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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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高标准、高要求是保证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基础,学校将以此次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为契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OBE教育理念,聚焦“四新”建设,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和行业需求,搭建好“五位一体”课程体系和“四实”实践平台,并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