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11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学生建构学科交叉知识体系,开扩学识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行业领域一线需求的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根据《长春建筑学院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长春建筑学院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选修课程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20级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2021(除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全体学生

二、选课时间

选课时间:2024758:00—7月88:00

补选时间:20247月128:00—7月14日8:00(只针对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其它情况不予补选)


三、选课要求

1.2020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课程中选择3门(不少于4.5学分)未修读过的非本专业开设的课程2021(除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全体学生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课程中选择2门(不少于3学分)未修读过的非本专业开设的课程

课程名单见《长春建筑学院跨专业选修课课程清单》(附件1),具体学分见《长春建筑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汇总表》(附2)。

2.学生登录长春建筑学院教务系统进行选课,选课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兴趣、知识基础及对联合毕业设计的支撑,要确保所选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

3.奢岭和高新两个校区各自开课,学生不能跨校区选课。

4.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不予开班,学校将于7月12日组织补选。

5.因错过选课时间,出现未完成选课的情况,学校不再组织选课。

6.若学生本次选修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已修读过课程,成绩将置为无效,不计入跨专业选修课课程学分。

四、课程学习和考核

1.学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结束后,要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3教学周(奢岭校区)、第1-12教学周(高新校区),按照教务系统内个人课表上课学习,并参加课程的考核。学习和考核的要求同其他考查课一致,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2.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考虑跨专业选课学生的基础,要因材施教,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3.跨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学生须在下一年级开设跨专业选修课时报名重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重修报名工作已经结束

 

附件1:跨专业选修课课程清单.xlsx

附件2:长春建筑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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