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4〕47号)的规定及《长春建筑学院关于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教务处考核,并经学校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以下6位同学符合学生转专业录取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转出专业 | 录取专业 |
1 | 253700234 | 刘旭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250300128 | 王子羿 | 交通工程 | 自动化 |
3 | 251200205 | 郑慧慧 | 工商管理 | 财务管理 |
4 | 251700111 | 倪若颖 | 城乡规划 | 财务管理 |
5 | 253100207 | 张书睿 | 环境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6 | 253100126 | 董煜 | 环境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所属单位,并写明联系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431-89752034。
教务处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