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开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7-19  浏览次数:469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为教学合格评估重点检查的内容。为加强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规范性,落实校发【201827号《长春建筑学院2018年暑假期间评建工作安排意见》工作,顺利通过评估,学校定于2018719日—810日在全校范围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718日—720日,各分院(部)自查。

(二)723日—727(假期第二周),各分院(部)互查。

(三)728日—85(假期第三周),各分院(部)整改。

(四)86日—810(假期第四周),学校抽查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冯永

副组长:郭志理、田甜

组  员:吴秋实、孙凯、李博、龚大龙、武玥、秦烁、王东帅、韩艺、常晓东、方纪、程新民、王宝林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体部署,指导各分院(部)自查,指导监督各分院(部)互查,组织抽查。

(二)各分院(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

组长:各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组员:各分院(部)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

专项检查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分院(部)自查,互查分院(部)检查,组织本分院(部)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试卷

本次检查针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个教研室组织评阅的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

1.卷面情况:试卷的规范性、完整性、印刷质量。

2.阅卷环节:评阅规范性(参考长春建筑学院阅卷规则)、评分情况(用正数给分,各大题要汇总并标注总分;各题总分栏处、试卷复核人处是否有教师签字;分数纠错处是否有阅卷教师签名)、核分情况、集体阅卷情况等。

3.文档管理:试卷须按学生成绩单、命题计划书、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分析报告、学生试卷的顺序整理归档,每本试卷均需归档存放上述5项材料。

4.监考环节:有监考记录单并经监考人签字。

5.根据合格评估标准,除以上内容外重点检查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包括试题难易度与覆盖面分析、成绩分析、从卷面解答情况分析教与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在分析中体现教、学两项)、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处理意见(此项由教研室主任填写)。

6.检查标准详见《长春建筑学院阅卷规则》《长春建筑学院试卷归档材料相关要求》《关于规范试卷格式的通知》。

(二)毕业设计(论文)

1.题目汇总表:各个项目填写规范、齐全、合理;学生数无缺少,学生能做到一人一题;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学生数不超过8人,指导毕业论文学生数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助教参与指导,每人指导不超过3人,且有指定导师进行指导;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生产实践、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任务书、开题报告填写完整、规范、准确;中期检查表中每周指导不少于3次;有指导教师指导痕迹和签字,无盖章现象;指导记录中教师建议应由教师统一填写;指导教师大于1人的,有全部指导教师签字。

3.存档管理

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所在学院统一整理存档。存档资料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成绩评定手册;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技术报告(包括:封面、内封、中外文摘要、目录、正文、结束语、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

4)文管类学生毕业论文查重报告;

5)外文翻译(译文和原文);

6)附加图、表;

7)主要源程序;

8)软件使用说明书

9)工程图纸、程序及软盘等。

其中(5)—(9)项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取舍。

、检查要求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为教学评估检查必查范围,故要求各分院(部)予以高度重视,组织自查。

2.各分院(部)专项检查工作组要严肃对待互查环节(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降低检查标准,互相包庇。各工作组必须在7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赴被查分院(部)检查工作组人员具体名单,并确保人员到位。赴各分院(部)检查时,随检查随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各分院(部)专项检查工作组赴被查单位检查后两日内提交检查问题汇总及互查报告(附件4)至教务处。

3.各分院(部)针对检查组反馈问题认真整改,将此次试卷专项检查总结(附件3)于83日前上交到教务处。

4.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整改后的抽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最后领导小组要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召开专项总结会,通报检查结果,并结合检查情况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附件1-4.docx

 

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