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安排,2016级学生将于2018年暑期开展为期两周(2学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社会实践”)。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时间
学生利用暑假前两周时间即2018年7月16—27日,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活动组织形式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任务布置、指导答疑、批阅报告等),各学院负责假期安全教育等工作。
学生可以个人为单位或自发组成3—5人的团队,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或社会调查。学生可从《2017-2018学年暑期社会实践参考主题》(附件2)中选择实践主题,也可自行确定社会实践题目。
三、学生参与范围
2016级各专业在校生。
四、动员安排
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组织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动员,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具体动员安排如下。
2016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安排
分院 | 时间 | 地点 | 参加人员 | 指导教师 |
建筑 | 7月4日 12:00—13:00 | 建筑报告厅 | 各分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2016级学生及辅导员 | 朱晨碧 |
土木 | 土木报告厅 | 孙 伟 | ||
交通 | 交通报告厅 | 陈伊生 | ||
电气 | 城建报告厅 | 赵丽娜 | ||
管理 | 管理报告厅 | 贾云泉 | ||
文创 | 文创报告厅 | 孙 越 | ||
艺术 | 7月4日 10:30—11:30 | 艺术报告厅 | 王 磊 | |
城建 | 7月5日 12:00—13:00 | 城建报告厅 | 陈伊生 |
四、相关要求
1.社会实践是本科生的必修课,是我校人才培养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和分院应以《长春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方案》(附件1)为指导,做好此项工作。学生应以关注、解决现实问题为切入点,针对当前理论热点和现实问题进行探究。
2.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要认真组织,明确每个专业或学院的指导教师,并开好学生动员大会,明确社会实践的目的、内容和要求。要建立QQ群或微信群,便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联络。
3.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必须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保证辅导员了解每位学生的活动去向。
4.学生必须天天与辅导员汇报安全状况,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和解决。
5.学生须按要求统一填写《长春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报告》(附件3)、《长春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评价表》(附件4)、《长春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日志》(附件5)、《长春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选题统计表》(附件6)。于秋季学期开学第一教学周内,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交至基础教学楼402办公室。
6.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对学生进行考核、成绩录入、资料存档等工作。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方案.docx
附件6:长春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选题统计表.doc
教务处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