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10-20  浏览次数:10

校教发[2011]30号

为保证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保持稳定的教学秩序,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减少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在出现教学事故时对责任人能够依照规定做出处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学事故的定义、分类及分级

定义: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部门)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妨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各类事件,均属于教学事故。

分类:教学过程(涵盖:言行、出勤、工作、考题、成绩、论文、实习等事故);

教学管理(涵盖:学习证明、档案、课程、日常管理、考试、教材等事故);

教学保障(涵盖:教学辅助、教学服务等事故);

分级: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分为三级:Ⅰ级属重大教学事故,Ⅱ级属严重教学事故,Ⅲ级属教学责任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由于责任人的直接原因并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属于Ⅰ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由于责任人的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属于Ⅱ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

符合教学事故定义的其它事故为Ⅲ级教学事故(教学责任事故)。

教学事故的具体认定依据《教学事故级别认定表》,情节不完全吻合者,参照此表执行。

三、教学事故的报告程序

1.教学事故发生后,由发现人或事故责任人及时向相关院(部、处)及教务处报告,受理部门要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2.教务处根据记录,分析事故的因果,一周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事故和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Ⅱ—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教学事故级别认定表》最终认定,Ⅰ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报主管教学校长最终认定。

3.教学事故一经认定,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根据事故的级别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由事故责任人所属院(部、处)执行。

4.教学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瞒报或故意不报(一般不超过三天),加重一级处理,性质特别严重者,提交学校处理。

5.故意隐瞒本部门事故者或发现事故拖延不报者(一般不超过三天),应列为同类事故的第二责任人。

6.教学事故级别认定后,由教务处通知有关院(部、处),并将有关情况建档保存。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

1.对于Ⅲ级教学事故处理:

由教务处下达处理意见,并向事故责任人下达《教学责任事故通知书》,对事故责任人在本院(部、处)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一事故责任人1个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Ⅲ级教学事故,第二次教学事故按Ⅱ级教学事故处理。

1)对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Ⅲ级教学事故,任课教师(专职和外聘教师)该门课程课时酬金按0.95折算,并不得少于300元。

2)对在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过程中出现的Ⅲ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专职教师)只能获得发生事故当月绩效考核B级或C级评价,且扣发事故当月绩效考核酬金的50%。

2.对于Ⅱ级教学事故处理:

由教务处下达处理意见,并向事故责任人下达《严重教学事故通知书》,对事故责任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一事故责任人1个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Ⅱ级教学事故,第二次教学事故按Ⅰ级教学事故处理。

1)对于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Ⅱ级教学事故,任课教师(专职和外聘教师)该门课程课时酬金按0.9折算,并不得少于500元。

2)对在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过程中出现的Ⅱ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专职教师)只能获得发生事故当月绩效考核C级评价,且扣发事故当月绩效考核酬金。

3.对于Ⅰ级教学事故处理:

由学校主管教学校长签发处理意见,并向事故责任人下达《重大教学事故通知书》,对事故责任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呈报人事处,给予事故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以对事故责任人(专职和外聘教师)解聘。同一事故责任人1个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Ⅰ级教学事故,第二次教学事故给予开除。

1)对于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Ⅰ级教学事故,任课教师(专职和外聘教师)该门课程课时酬金按0.85折算,并不得少于1000元。

2)对在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过程中出现的Ⅰ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专职教师)只能获得发生事故当月绩效考核C级评价,且扣发事故当月和下月绩效考核酬金。

4.对专职教师教学事故的行政处分按学校行政纪律处分的程序办理,处分决定存入人事档案。

5.事故责任人可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教务处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无异议,处分自动生效。

6.各部门在年度考核、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应制订与教学事故处理挂钩的政策。

五、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仲裁权在学校校长办公会。

2.本规定自校长办公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3.附长春建筑学院《教学事故级别认定表》《考务工作事故级别认定表》。

教学事故级别认定表.docx

考务工作事故级别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