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为确保学位补授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3日,逾期者不予补报,3月14日上报报名信息。
二、报名条件:
1.已取得毕业证但绩点未达到1.6的、在校期间无记过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处分的2017届毕业生,自愿报名。
2.已取得毕业证但绩点未达到1.6的、在校期间无记过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处分或处分已经解除的2018届毕业生,自愿报名。
三、报名方法: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各分院教学秘书处报名,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位补授申请表》(附件1),由各分院教学秘书审查资格,统计后上交教务处。
四、考试内容:学生须参加包含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的考试,共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及授予标准见附件2)。
五、考试时间:暂定3月27、2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教室将于3月25日前在教务处官网及教务系统上予以公布,请务必留意),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请各分院(部)根据考试科目、时间及形式具体安排出题事宜。
2.各分院(部)要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学生,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避免因代传通知出现遗漏情况。
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