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次数:10

为规范、强化教学管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地运行,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同时我校正处于评估整改阶段,请各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自查,做好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基本情况

1.教室桌椅数量与质量是否足够、完好,讲台、黑板、黑板擦、粉笔是否到位,电铃打铃时间是否准确;

2.多媒体、语音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建设情况,教学仪器设备是否到位、完好,能否满足教学需求。多媒体上课所需软件安装是否完成,能否有效利用网络教学资源;

3.课程安排是否合理科学、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的落实情况,利用程度;

4.教材选用是否科学,是否全部到位;

5.是否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验项目的开出率。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强化实验教学质量监控;

6.规范管理实训实践基地,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督导,能否做到指导到位,考核科学,效果较好;

7.教学场所卫生情况。

(二)基本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授课计划(含实习、实训计划)的编订情况(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

2.开学第1—2周教案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上新课和新上课教师的教案完成情况(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

3.实践教学任务书(指导书)编订情况,如开学初即进行实践教学的专业、班级在准备周内检查,期中或期末进行的则在开始前3周检查(由各教研室负责)。

4.指导书、实验、实习教学日志等准备情况(由各教研室负责)。

以上基本教学文件填写附表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

(三)强化课堂教学

1.检查课表的落实情况与执行效果。

2.检查第一周教师到课情况和学生到课率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听课状态。

3.开课前安排新上课教师试讲,注重教师培养培训。

4.开展普遍的听课评课活动,重点了解授课情况,注意一般及较差授课水平教师的帮扶与提高工作。

5.各教学单位将开课第一天的教师到课情况和学生到课情况于当日报教务处(填写附表2《开课第一天到课情况统计表》)。

(四)毕业实习进程情况

1.本学期毕业实习工作进展情况,学生实习单位对接情况;

2.学生返校情况及实习动员工作情况;

3.学生赴实习企业方式等情况。

以上相关数据填写附件4《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五)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

相关要求见附件5《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的通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19年3月4日—3月8日

三、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学科研中心抽查为辅。

四、检查要求

1.以本次为契机,结合评估整改方案,请各教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学期初教学检查,拟定好本单位的检查计划并落实。

2.安排专人做好开学基本条件的准备工作,需教务处协调的问题及时提出。

3.各教研室主任做好基本教学文件的准备工作。

4.本次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于3月15日前将教学检查总结(填写附表3《期初教学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附件1也一并上交。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照《长春建筑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教务处将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院通报。

使本次教学检查成为摸清现状实情和理清整改脉络,整理支撑材料的一个过程。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

附件2:开课第一天到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报告书

附件4: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附件5: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1日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