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4〕47号)和《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教发〔2024〕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第一学期)学生(2024级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二)政治表现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有上进心;
(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五)入学后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补考、重新学习课程;
(六)第一学年全部修读课程平均绩点位列本专业年级前5%(含)。
二、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转出、转入比例按照《2024级各专业转出及转入计划表》执行(见附件1)。
三、不予受理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申请转专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不予受理:
(一)入学未满一年或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退役、创业复学可放宽至三年级);
(二)已转过专业者;
(三)录取时生源地为非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文史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等跨科类申请者;
(四)录取时生源地为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等跨科类申请者;
(五)应予留级、降级、退学者;
(六)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
(七)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适合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8月18日—21日)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8月21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送至所在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每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限报一个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学校不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教务系统转专业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转出学院审核(8月22日—25日)
各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成绩、违法违纪行为及纪律处分情况进行审核,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子系统—转专业管理—学生报名管理(查询报名信息)—转出学生管理(转出资格审核)”页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下载(打印)《长春建筑学院2024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转出)》。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上两份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未通过审核的学生,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终止申请程序。
(三)考核与公示(8月26—9月5日)
教务处以“成绩优先、顺序录取、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接收计划,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一年级全部修读课程平均绩点进行顺序录取,并报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如录取过程中出现绩点相同,排名并列且超出转入专业接收规模时,优先录取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大类或一年级修读课程相近学科门类专业的学生。经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通过教务处官方网站发布公示文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决定。
(四)录取与后续工作安排(9月8日)
1.录取
通过转专业的学生于9月8日持《长春建筑学院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
2.后续工作安排
(1)学籍异动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统一办理,学号、教务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不变;学生证、校园卡、学生宿舍由转入学院统一办理;学生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由转出、转入学院相互交接。请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财务处等相关处室做好转专业学生材料转接、学费缴纳、宿舍调整等工作。
(2)2025年秋季学期的课程,由转入学院统一调整为新专业开设的课程;
(3)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后予以学分认定。其中:
①在原专业修读的公共基础课程学分、学习要求等于和高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学习要求,成绩可以相抵,不必重新学习,以原成绩计入成绩档案;
②在原专业修读的公共基础课程学分、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学习要求,不可以相抵,应予重新学习并参加相应考试;
③其余的课程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可以认定为跨专业选修课计入成绩档案;
④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由学院协调,安排学生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请填写《长春建筑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置换申请表》(附件4),填写完成后,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备案。
(4)学费:按照新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多退少补,由财务处负责通知学生办理。
(5)寝室:由转入学院统一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
5.2024-2025学年2024级各专业教学进度计划.xls
教务处
202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