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08-17  浏览次数:10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4〕47号)和《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教发〔2024〕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第一学期)学生(2024级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二)政治表现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有上进心;

    (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五)入学后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补考、重新学习课程;

    (六)第一学年全部修读课程平均绩点位列本专业年级前5%(含)。

    二、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转出、转入比例按照2024级各专业转出及转入计划表》执行(见附件1)。

    三、不予受理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申请转专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不予受理:

    (一)入学未满一年或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退役、创业复学可放宽至三年级);

    (二)已转过专业者;

    (三)录取时生源地为非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文史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等跨科类申请者;

    (四)录取时生源地为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等跨科类申请者;

    (五)应予留级、降级、退学者;

    (六)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

    (七)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适合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8月18日—21日)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8月21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送至所在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每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限报一个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学校不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教务系统转专业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转出学院审核(8月22日—25日)

各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成绩、违法违纪行为及纪律处分情况进行审核,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子系统—转专业管理—学生报名管理(查询报名信息)—转出学生管理(转出资格审核)”页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下载(打印)《长春建筑学院2024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转出)》。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上两份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未通过审核的学生,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终止申请程序。

(三)考核与公示(8月26—9月5日)

教务处以“成绩优先、顺序录取、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接收计划,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一年级全部修读课程平均绩点进行顺序录取,并报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如录取过程中出现绩点相同,排名并列且超出转入专业接收规模时,优先录取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大类或一年级修读课程相近学科门类专业的学生。经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通过教务处官方网站发布公示文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决定。

(四)录取与后续工作安排(9月8日)

1.录取

通过转专业的学生于9月8日持《长春建筑学院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

2.续工作安排

1)学籍异动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统一办理,学号、教务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不变;学生证、校园卡、学生宿舍由转入学院统一办理学生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由转出、转入学院相互交接。请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财务处等相关处室做好转专业学生材料转接、学费缴纳、宿舍调整等工作。

22025年秋季学期的课程,由转入学院统一调整新专业开设的课程

3)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后予以学分认定。其中:

    ①在原专业修读的公共基础课程学分、学习要求等于和高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学习要求,成绩可以相抵,不必重新学习,以原成绩计入成绩档案;

    ②在原专业修读的公共基础课程学分、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学习要求,不可以相抵,应予重新学习并参加相应考试;

    ③其余的课程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可以认定为跨专业选修课计入成绩档案;

    ④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由学院协调,安排学生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请填写《长春建筑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置换申请表》附件4,填写完成后,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备案

4学费:按照新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多退少补,由财务处负责通知学生办理

5寝室:由转入学院统一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

   

    附件:1.2024级各专业转出及转入计划表.docx

          2.拟转专业学生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x

          3.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x

           4.长春建筑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置换申请表.docx

           5.2024-2025学年2024级各专业教学进度计划.xls

           6.长春建筑学院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8月17日